1.本學期鑑定作業業已完成,請各校於學期結束前,於上午 8:30-11:30 、下午 1:30-4:30 至三區特教資源中心領回相關個案資料,暑假期間不負保管責任。
2.因各中心行政職務教師皆有課務,為避免舟車勞頓,故建議來領回資料前先電話聯繫領取時間,或與負責校內之巡迴教師確認已領取與否,以避免無法領取或重複領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