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極重要
公告
有關公立幼兒園於全國幼兒園幼生管理系統─公幼延長照顧服務專區(以下簡稱本專區)完成113年7月至8月期間資料填報及113年2至6月經費核結一案,詳如說明,請查照。
- 依據國教署 113 年 9 月 9 日臺教國署幼字第 1135601999 號函辦理。
- 本府前業於 113 年 6 月 19 日、 7 月 18 日分別以府教特字第 1130118516 號及第 1130141497 號函請各公立幼兒園至本專區操作說明在案。
- 為利公立幼兒園核算延長照顧服務所需經費,請各公立幼兒園參閱前揭操作說明於113 年 9 月 20 日(星期五)前至本專區完成112 學年度 7 月及 8 月之暑期服務日數設定、收入及成本填報及期末清冊造冊作業,逾期造冊者不予補助相關經費。
- 另無申請加置照顧服務人力者, 8 月份收入及成本填報之「專置人力實際薪資」欄位(以下簡稱該欄位)不會呈現亦免填報;獲加置照顧服務人力補助者,該欄位填報說明如下:
- 113 年 7 月至 8 月期間已聘用人力者:該欄位應填寫該人力 113 年 7 月至 8 月期間實際支用之人事費總額(包括薪資、雇主負擔之勞健保、勞退、資遣費準備金及加班費等項目)。
- 113 年 7 月至 8 月期間尚未聘用人力者:請於該欄位填寫 0 元。
- 至113 年 2 至 6 月經費核結部分,請各公立幼兒園依教育部補(捐)助及委辦經費核撥結報作業要點辦理,並於113 年 9 月 20 日前依本縣地方教育發展基金經費執行流程簡化方案免備文檢附經費結報表 1 式 2 份及剩餘款繳款書 1 份(無則免附)送府核銷。
- 另9月收入及成本填報,請務必於10 月 3 日(星期四)前完 成登載,以利本府於幼生系統查閱開辦情形。
主辦單位: 特殊及幼兒教育科>
連絡電話: 03-8462860#260
傳真號碼: 03-8462780
公告時間: 2024-09-11 14:26:00
最後修改: 2024-09-11 14:3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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