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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縣國民教育階段重度身心障礙學生教育代金申請案,申請日期自114年9月10日起至9月30日止。
一、依據花蓮縣國民教育階段重度身心障礙學生教育代金申請要點辦理。
二、請協助設籍貴校在家教育學生申請,並於10 月 5 日前檢具申請資料,逕送本府教育處特殊及幼兒教育科。
三、檢附花蓮縣國民教育階段重度身心障礙學生教育代金申請要點及申請表各 1 份。
主辦單位: 特殊及幼兒教育科>
連絡電話: 8462860#258
公告時間: 2025-09-15 10:32:00
最後修改: 2025-09-15 10:37: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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