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花蓮縣體育會辦理 115 年幼兒親子運動嘉年華計畫及本府 115 年 9 月 1 日府教特字第 1150173579 號函(諒達)辦理。
二、錄取隊伍名單請查閱附件。
三、請各幼兒園務必依規定派員於 115 年 9 月 14 日(星期一)下午 2 時,至本府教育處第二會議室參加活動說明會,並核予出席人員公(差)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