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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 修正「高級中等學校身心障礙學生重新安置作業要點」,名稱並修正為「教育部主管高級中等學校身心障礙學生重新安置作業要點」,業經本部於中華民國111年11月28日以臺教授國部字第1110160159A號令修正發布,茲檢送發布令影本(含附件)1份,請查照。

主辦單位: 特殊及幼兒教育科
承辦單位: 特殊及幼兒教育科
發布者: 李雨柔
連絡電話: (03)8462860#261
傳真號碼: (03)8462780
公告時間: 2022-11-28 16:36:00
最後修改: 2022-11-28 16:37:37
點閱數: 7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