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信義區雙永國民小學 113 年 6 月 12 日北市雙永國小總字第 1133004681 號辦理。
二、該校因校舍改建旨揭設備已無使用需求,為充分發揮公產效益,將撥予需求單位供公務使用。
三、本案標的放置於該校,如欲瞭解財物現況,歡迎蒞校現場查看,各機關如有使用需求,請於 113 年 6 月 19 日前以電話聯絡本案承辦人(劉淑珍:電話:(02)8785-8111 分機 1740 ,無意願者免回復),後續拆解及搬運事宜,由需求機關學校自行辦理及負擔相關費用。另請配合該校拆除工程時程,於 113 年 7 月 15 日前完成搬運作業。
四、檢附財產需求調查表一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