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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速件:檢送「5-1學校家庭教育輔導團運作計畫-專業領域培訓課程表」1份,案內輔導團成員同意核給公(差)假登記,除校長外,其他主任之代課鐘點費則由所屬學校依權責於103年度支應,請 查照。

一、依據 103 年度「5-1 學校家庭教育輔導團運作計畫」辦理。旨揭同意核給輔導團成員公(差)假登記之公文後達。
二、上課日期﹕103 年 12 月 22 日(一)09 : 00 至 17 : 30
三、上課地點:花蓮縣中原國小校長室
四、檢附課程表及輔導團成員各 1 份。
主辦單位: 本府教育處
承辦單位: 家庭教育中心
發布者: 溫利周
連絡電話: 8462860轉533
傳真號碼: 8461741
公告時間: 2014-12-16 16:00:00
最後修改: 2014-12-17 09:42:00
點閱數: 5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