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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檢送本縣「112學年度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核定辦理品德教育推廣與深耕學校實施計畫」核定補助經費表(如附件),請於文到5日內掣據第2期款(會計子目CC3011)送府憑撥,請查照。
- 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 112 年 11 月 10 日臺教國署學字第 1120156187 號函辦理。
- 本案分 2 期撥付,第 1 期款業已撥付,請學校依第 2 期款金額掣據,經費分別由本府 113 年度「國民小學教育-中央政府補助國民小學教育-補(協)助政府機關(構)」及「國民小學教育-國民小學學務管理及獎補助-補(協)助政府機關(構)」項下支應。
- 本案請於 113 年 7 月 31 日前辦理經費核結,除原始憑證留校以備審計機關查驗外,各校依簡化流程方案辦理,檢具經費結報表 1 式 2 份及成果報告送本府核銷,結餘款以繳款書繳回。
主辦單位: 學務管理科>
連絡電話: 03-8462860#238
公告時間: 2024-03-13 10:15:00
最後修改: 2024-03-18 14:15: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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