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9148
極重要
公告
檢送本縣113年度縣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超額教師介聘作業一國小第1次超額介聘作業達成超額教師介聘名單
- 依據 113年 6 月 3 日(星期一)本縣超額教師介聘作業結果辦理。
- 依花蓮縣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超額教師介聘作業要點第 6 點 第 6 款規定,超額教師受介聘學校之教師評審委員會審查時,除有「教師法第 14 條第 1 項各款情事之一」、「涉校園性 侵害或性騷擾事件,尚在調查階段」及「已進入不適任教師處理流程輔導期及評議期」者外,應為同意之決議,校長亦應予以聘任。
- 刻正發送請本案電子公文,轉知介聘成功教師,於 113 年 6 月 14 日(星期五)前,攜帶學經歷之相關證件正本,前往新任職學校辦理審查,並請同意核予審查是日公假登記,課務自理。逾期未完成審查程序,且可歸責於受介聘者,經學校教評會委員認定後,喪失受聘資格。
主辦單位: 學務管理科>
連絡電話: 03-8462860#228
公告時間: 2024-06-03 16:00:00
最後修改: 2024-06-03 08:20:46
點閱數: 6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