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花蓮縣政府教育處 RSS訂閱
日期從
關鍵字
112142

催填 極重要 有關校園性別事件請各校務必依規定期限內完成結案

  1. 依據性別平等教育法及本府 113 年 9 月 9 日府教學字第 1130180485 號函辦理。
  2. 校園性別事件調查程序依規定「學校或主管機關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應於受理申請或檢舉後二個月內完成調查。必要時,得延長之,延長以二次為限,每次不得逾一個月,並應通知申請人、被害人、檢舉人及行為人。」
  3. 旨案為一般性補助款考核事項,請各校確依規定辦理,並至系統確認:https://csrcsahb.moe.edu.tw/index.php?target=login.php
  4. 請下列學於文到 3 日內完成案件資料填報:中原國小、鳳林國中、吉安國中、花崗國中、國風國中、新城國小、化仁國中、玉里國中、宜昌國中、卓溪國小、平和國小、三民國中、瑞北國小
主辦單位: 學務管理科
承辦單位: 學務管理科
發布者: 邱世平
連絡電話: 03-8462860#228
公告時間: 2024-08-19 11:36:00
最後修改: 2024-09-13 10:38:46
點閱數: 198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