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花蓮縣政府教育處 RSS訂閱
日期從
關鍵字
113496

極重要 提醒 113學年度第一學期教育部學產基金低收入助學金申請期限至113年10月15日晚上12:00止,無論是否申請,請各校皆上網https://moe.lths.tc.edu.tw/填報。

1. 教育部學產基金113學年度第1學期受理期間為113/09/16~113/10/15

2. 學產基金低收入助學金申請須上傳所有申請表PDF檔,以及網站新增所有申請學生資料,缺一不可,逾期無法補申請。

3. 若不申請,請登入學產基金低收入助學金網站點選不申請。

4. 若有任何問題,請聯繫中原國小學務主任劉雅瑜  03-8333547*160

主辦單位: 學務管理科
承辦單位: 學務管理科
發布者: 馮巧莉
連絡電話: 03-8462860#226
公告時間: 2024-10-08 10:06:00
最後修改: 2024-10-08 10:06:49
點閱數: 1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