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請學校留意本課程至少 2 週。
一、依據國教署 112 年 5 月 5 日臺教國署國字第 1120050322 號函、 112 年 5 月 16 日臺教國署國字第 1120049072 號函暨 112 年 6 月 13 日臺教國署國字第 1120078426 號函辦理。
二、本案執行期程為 112 年 7 月 1 日至同年 8 月 31 日止,受補助學校應於 112 年 10 月 6 日前,報送計畫執行成果及核銷,經費請撥、支用、核銷及結報應依「教育部補(捐)助及委辦經費核撥結報作業要點」辦理。
三、旨揭計畫會計子目代號如下,請執行學校依據「花蓮縣 112 年度推動夏日樂學計畫方案一、方案二、方案三及方案四經費核撥表」掣據。 CG2062 (方案一、方案二、方案四); CG2061 (方案三)
四、計畫結案,辦理核銷時,須檢附「經費結報表」1 式 2 份。若有結餘款,請以【繳款書】繳回,報府核銷。(原始憑證須留校備查,以備審計機關查驗;成果報告請至https://teach.k12ea.gov.tw/ 線上填報)
五、為提供學校辦理夏日樂學計畫有疑義時可得到專業諮詢,規劃由團隊到校協助提供建議。倘貴校在辦理過程中需邀請專家學者到校諮詢提供建議,請填報「夏日樂學計畫到校諮詢學校申請表」並於到校輔導 2 週前以電子郵件( gladsummer2016@gmail.com )向國立臺中教育大學提出申請;另本計畫執行時程正值颱風季節,請貴校依「夏日樂學計畫因應颱風等天然災害通報注意事項」辦理颱風相關因應及通報措施。(倘因颱風等天然災害暫停課程,請於復課後 2 日內以附件經電子郵件向本府通報)
六、如有相關問題,請逕洽國立臺中教育大學教師教育研究中心林小姐、蕭小姐( 04-22183663 、 04-2218-8186 )。
敬請下列各校於復課後 2 日內以附件經電子郵件向本府通報(鳳林國中、花崗國中、秀林國中、國風國中、明義國小)
備註:
※請貴校密切注意颱風動態,預先做好緊急應變措施,注意參與國民小學及國民中學推動夏日樂學計畫師生與相關教學協助者之安全。
※倘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發布「國中小停課」,請暫停課程,學校得視颱風狀況自行決定課程是否照常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