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2 學年度客語生活學校補助計畫暨客語結合十二年國教校訂課程實施計畫 - 申請計畫注意事項
一、欲申請客家委員會「客語生活學校補助計畫」、「客語結合十二年國教校訂課程實施計畫」之學校,
以學校為單位,逕上客家委員會客語生活學校教學資訊中心系統
(網址:https://school.hakka.gov.tw)填寫申請計畫(含計畫書、申請表、經費概算表)、另客語生活學校補助計畫(聲明書)並列印及核章後,
除國立、私立高級中等學校於112年6月30日前備文逕送客家委員會, 餘請於112年6月15日前送至本府教育處 課程教學科業務承辦蔡貴堂先生。
二、若有「客語生活學校教學資訊中心系統」操作問題,請逕洽本系統維護廠商—環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02)8792-2885分機829,劉宗豪經理。
三、前揭要點內容及附件,可至客家委員會全球資訊網站(https://www.hakka.gov.tw/)首頁/政府資訊公開/法規與內規/行政規則/客語推廣類項下查詢下載。
四、附件提供112學年度客語生活學校相關資料。(經費支給參考表第 2.及第 4.補助金額有調高)
五、新申請學校請聯繫承辦業務人員索取帳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