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客家委員會 112 年 6 月 8 日客會語字第 1120004898 號函辦理。 二、配合國家語言政策並加速培育客語師資,本案教育部及該會共同補助就讀客家語文學士後教育學分班學員學分費(新臺幣 3,500 元/學分),除教育部每學分最高補助新臺幣(以下同)2,000 元外,該會就教育部補助差額補助 1,500 元,並為提升參與意願,該會另補助定額交通費每人每學期 2 萬 2,500 元,請鼓勵校內人員及符合本案招生對象者踴躍報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