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教育部 111 年 8 月 15 日臺教師(一)字第 1110077719 號函及本府 112 年 2 月 10 日府教課字第 1120026966 號函辦理。
二、本案執行期限至 112 年 7 月 31 日止,請申請學校於 112 年 8 月 11 日(五)前繳交以下資料辦理核銷:
(一)經費結報表 1 式 2 份,倘有結餘款請以繳款書併結報表繳回。
(二)成果報告電子檔請上傳至雲端硬碟:https://reurl.cc/VLz9rA (請先登入花蓮教育雲端認證)
三、子計畫三-美感教育計畫,成果報告書面及光碟(包含成果報告電子檔、紀錄照片原始檔)各 1 份,請逕送本府教育處課程教學科。
四、有關辦理教育部「跨領域美感教育卓越領航計畫」之 4 所學校(國風國中、豐濱國中、明義國小、稻香國小),協助以下事項:
1. 請於 112 年 8 月 25 日(星期五)前繳交 111 學年度標竿暨種子學校成果報告資料紙本 1 份(含創課方案、智財權授權書、肖像權使用同意書、各項工作坊/講座研習等原始照片檔、影音紀錄資料)及燒製光碟乙份,逕寄教育處課程教學科。
2. 各校經費結報作業請於 112 年 8 月 11 日(五)前繳交經費結報表 1 式 2 份,倘有結餘款請以繳款書併結報表繳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