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定標準為最大班級人數+1 台備用機,
例如最大班級有 9 人,核定數應為 10 台。
若貴校因新學期學生轉入,電腦數量不足或過多,
請至校務行政系統打開最大班級並截圖做佐證(要看得到“學生數”和“學校名稱”)
於 email 中簡單敘述新的人數,連同上述資訊之截圖寄至承辦人信箱,確認修改完成會回覆新核定學生機數量。
各校核定數量置於校務填報系統,填報編號: 6991
至遲於112年 7 月 31 日下午 4 點前 更改。
另初驗點收表 word 檔如附件,有需要之學校請自行下載。
承辦人:李沛晴
電話: 846-2860
email : abc919313@hlc.edu.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