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 111 年 07 月 12 日 107 年 3 月 6 日臺教國署國字第 1110078505A 號 令修正「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補助直轄市縣(市)推動國民中小學本土教育要點」。
二、日期、地點:
日期: 112 年 7 月 6 日至 112 年 7 月 12 日(以本公告日期為主)
地點:花蓮縣吉安國民中學
三、實施對象:花蓮縣欲參與太魯閣族語(初級)認證之各國民中小學、高中學生及社會人士。
四、實施內容:請詳參計畫內容
五、報名方式:
每班計 30 名額滿為止,依報名順序錄取,額滿為止,各場次錄取名單於教育網路公告,請自行上網瀏覽,或致電洽詢吉安國中教務處 03-8523136 轉分機 102 、 103 、 125 ,全程參與者核予 36 小時研習時數。
六、檢附本實施計畫供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