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 112 年 5 月 18 日臺教國署國字第 1120066821 號函辦理。
二、依教育部 111 年 3 月 15 日臺教授國部字第 1100016363B 號令公布修正「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課程綱要總綱」之規定,自 111 學年度起本土語文/臺灣手語課程於各教育階段別逐年實施:國民小學階段列為部定課程必修,每週一節課;國民中學階段為七、八年級部定課程,每週一節課,九年級列為彈性學習課程選修。
三、 112 學年度國民小學一年級、二年級得選習本土語文(閩南語、客語、原住民族語及閩東語)/臺灣手語及新住民語文,三至五年級得選習本土語文(閩南語、客語、原住民族語)及新住民語文,六年級得選習本土語文(閩南語、客語、原住民族語);國中七、八年級得選習本土語文(閩南語、客語、原住民族語及閩東語)及臺灣手語。前揭課程均於部定課程實施,不得於彈性課程實施。
四、請各國中承辦組長、主任,依貴校 112 學年度推動本土語文/臺灣手語實際開班(節)數,照說明案例填寫:主要授課(聘用)教師、本土語文(臺灣手語)開班節數、聘用(整備)情形,於本(112)年 8 月 1 日中午前填寫完畢,免備文逕寄承辦人信箱 mowsi0620@hlc.edu.tw,以利本府 8 月 2 日向國署師資列管會議報告。
五、另,直播共學第二階段媒合結果已經公告,倘若貴校尚在申請第三階段,師資盤點仍持續列管,各校目前整備情形目前分三種整備樣態,再請各校加強力度完成師資聘用與整備,實體師資聘用與申請直播共學同時並進:
(一)已完成實聘或直播共學入選(第 1 、 2 階段)。
(二)待聘中,已進入第○次公告第○招(未完成師資整備,仍持續列管)。
(三)申請直播共學,第 3 次申請已完成,但未公告入選(未完成師資整備,仍持續列管)。
六、檢附「112 學年度公私立國民中學本土語文/臺灣手語實際開班暨授課師資盤點一覽表」、「直播共學計畫」供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