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填報學校請忽略 !!
一、依據數位發展部 112 年 4 月 7 日數授資法字第 1125000042 號函續辦。
二、依資通安全管理法第 12 條規定,公務機關應每年向上級機關或監督機關提出資通安全維護計畫實施情形,其實施情形應送交主管機關。
三、爰依上開規定,前以數位發展部 112 年 6 月 27 日數授資法字第 1125000096 號函,請各學校盡快至「行政院國家資通安全會報資通安全作業管考系統 https:// spm.nat. gov. tw」填報 111 年實施情形,惟迄今尚有 2 間學校仍未完成填報作業。
四、本案相關諮詢窗口:
黃文琦小姐丶 02-3356-8476 、 vinci@acs.gov.tw
尚未完成填報學校 :
機關名稱 | 等級 | 全部完成 |
花蓮縣瑞穗鄉鶴岡國民小學 | D | 未完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