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花蓮縣 112 學年度國民中小學專職原住民族語老師聯合甄選聘任簡章」及「花蓮縣 112 學年度國民中小學專職原住民族語老師聯合甄選委員會」決議辦理。
二、本案專職族語老師錄取名單如下:
(一)阿美族語依成績排序(正取 3 名):
1.南勢阿美語(序位 1)HLC11201101 高 O 蘭
2.南勢阿美語(序位 2)HLC11201103 林 O 貞
3.秀姑巒阿美語 HLC11201103 林 O 淇
(二)賽德克都達語(正取 1 名):
HLC11201201 謝 O 生
(三)布農族語巒群布農語依成績排序(正取 1 名、備取 1 名):
1.HLC11201302高 O 花(正取)
2.HLC11201301余 O 忠(備取)
三、請以上正取之族語老師依簡章規定於 112 年 7 月 31 日(星期一)下午 2 時至本府教育處第二會議室,參加原住民族語老師分發說明會並依報名類別之名次進行分發作業,未到場者由本府教育處逕為分發(分發結果將於當日公布於教育處網站),如遇颱風則延期(日期將公告於教育處網站)辦理。
四、錄取原住民族語老師於 112 年 8 月 1 日(星期二)上午 8 時前持學經歷證件正本至指定主聘學校報到(起聘日為112 年 8 月 1 日),如遇颱風則順延(日期將公告於教育處網站)辦理,逾時未報到者視同放棄錄取資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