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112學年度「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補助實施戶外教育與海洋教育計畫」審查意見及研處情形對照表
子計畫2-3學校辦理自主學習課程經費核定表已發文至各申請學校,
請各校留意112年8月2日府教課字第111052490號函(已發文) ,請「修正後通過」者依審查意見修正,
並將修正後計畫書電子檔(含核章經費表)及研處情形對照表於112年8月9日(三)前e-mail 至承辦人信箱,詳如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補助實施戶外教育與海洋教育要點」、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2年7月31日臺教國署國字第1120097379O 號函辦理。
二、子計畫二、子計畫三除「子計畫2-3學校辦理自主學習課程」部分學校審查結果為「修正後通過」,其餘皆「通過」。
三、請審查結果為「通過」者,逕依計畫及審查意見規劃執行;審查結果為「修正後通過」者,請併同修正後計畫書(含核章經費表)、
研處情形對照表於112年8月9日(三)前將電子檔e-mail至承辦人電子信箱(tsai4197@hlc.edu.tw),俾利函報國教署複核。
四、承辦人教育處課程教學科蔡先生,聯繫電話 8462860# 57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