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
有關國立台北商業大學辦理112學年度推廣教育專科就業導 向80學分班釋疑乙案,請查照。
一、依 據 國立臺北商業大學112年8月7日北商大教務字第1120160168號暨教育部臺教技(四)字第1122301763號函辦 理。
二、本班次課程係依專科以上學校推廣教育實施辦法第3條第2項 明定,學校辦理推廣教育,不得將招生、教學等事務委外辦 理。該校112學年度未與中華美麗事業發展協會合作80學分班之招生,故該協會於本年度對外以國立臺北商業大學名義 ,進行不實宣傳亦與本校招生無關,若造成學校名譽損害, 校方將依法向其究責,以上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