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為因應教育部生生用平板「數位學習精進方案」,鼓勵學校實施數位學習平臺輔助自主學習模式,增進教師教學及學生學習品質,教育部規範編制內教師需於 113 年度完成 100%之「A1 數位學習工作坊(一)」及「A2 數位學習工作坊(二)」,使每位教師均能運用數位工具逐步達到以學生能自主學習之目標。
二、敬請各校鼓勵尚未完成A1 、A2 之教師(含新進教師),務必完成相關研習時數,亦可參與外縣市所辦理之研習。
三、已取得A1 、 A2 研習時數者可毋需再次報名。
四、查詢各校教師 A1 、 A2 、 B1 完成率:https://elearning.hlc.edu.tw/modules/tadnews/page.php?ncsn=19&nsn=44
五、研習場次:(點選研習代碼直接報名)
A1 數位學習工作坊(一) | |||
研習代碼 | 時間 | 講師 | 內容 |
4004904 | 9 月 13 日(三)13:30-16:30 | 劉明洲教授 | 科技輔助自主學習概論及相關資源與平臺特色 |
A2 數位學習工作坊(二) | |||
研習代碼 | 時間 | 講師 | 內容 |
3749040 (報名截止) |
8 月 28 日(一)13:30-16:30 | 曾佳偉教師 | 均一平台-數位學習平臺操作與開課及應用 |
4004908 (報名截止) |
9 月 6 日(三)13:30-16:30 | 許雅玲主任 | 因材網-數位學習平臺簡介與操作及功能報表與分析 |
六、報名方式:點選上述研習代碼或至全國教師在職進修資訊網報名(https://www1.inservice.edu.tw)
七、提醍:
*研習連結將於課程開始前寄送至審核通過教師之電子信箱,請務必確認電子信箱資料正確。
*已取得 A1 、 A2 研習時數者,毋需重覆報名;已報名欲取消者需自行至全教網取消報名或來信告知。
*建議研習時使用兩種載具來學習效果最好,如筆電+平板、筆電+手機、平板+手機,或用雙螢幕(筆電+延伸螢幕)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