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貴校辦理「112 學年度推展以民族教育為特色之學校本 位課程計畫」一案,請依說明辦理
一、依據原住民族委員會 112 年 8 月 17 日原民教字第第 1120035858 號 函辦理。
二、請貴校將修正後計畫及修正對照表,紙本核章後,於 112 年 8 月 23 日(星期三)前送本府教育處課程教學科業務承辦 蔡先生,
聯繫電話 03-8462860#575 ,電子檔(可編輯檔及核章後之掃描檔)請寄至 tsai4197@hlc.edu.tw。
三、檢附各校核定經費項目核定一覽表及審查意見表、審查意見修正對照表各 1 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