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教育部學產基金112學年度第1學期受理期間為112/09/18~112/10/17。
2. 學產基金低收入助學金申請須上傳所有申請表PDF檔,以及網站新增申請學生資料,缺一不可,逾期無法補申請。
3. 若不申請,請登入學產基金低收入助學金網站點選不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