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本府112年11月 27 日府教課字第1120234352號函、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 112 年 9 月 25 日臺教國署原字第 1120127649 號函暨 112 年 10 月 20 日臺教國署原字第 1120146637 號(撥付)函辦理。
二、本案計畫會計子目代號:CG2153,已依據本公告繳交收款收據之學校請勿重複掣據。
三、請學校依附件「112 學年度國民中小學原住民族語文(直播共學計畫)協同人員經費第 1 期核撥一覽表」金額掣據,以利本府撥付。
四、本案計畫經費第 1 、 2 期合併核銷,執行期程為 112 年 8 月 1 日起至 113 年 7 月 31 日止,並依簡化流程方案辦理,請貴校於 113 年 8 月 9 日(五)前檢具「經費結報表」一式 2 份送本府核銷( 原始憑證留校以備審計機關查驗),如有結餘款以「繳款書 」繳回。
五、檢附第 1 期經費核撥一覽表如附件,尚未繳交學校:三民國中、自強國中、東里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