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 iWIN 網路內容防護機構 112 年 11 月 22 日(112)電網字第 1121122001 號函辦理。
二、請協助轉知至所轄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得向 iWIN 申請網路 安全校園宣導活動。
三、請參閱附件活動資訊與消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