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請於113 年 1 月 18 日起,確認幼生到離園日期,至全國幼生管理系統造冊,一園只需一個清冊,離園生不須另外造冊。
二、確認無誤後,請於113 年 1 月 26 日前,檢附核結清冊、結報表及掣據(無則免)辦理,若有餘款留園支用免辦理繳回,於下學期預撥款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