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醒
【重要公告~再次提醒】113年「原住民族之民族教育次專長進修學分班」需求及薦送表,請各校薦送教師參加進修。
一、依據本府 112 年 12 月 19 日府教學字 1120525923 號函辦理。
二、無論是否薦送,都要填公務填報。如無薦送,校務系統公務填報(第 7177 號)只需填學校承辦人資料,其他欄位填 0 ,無薦送教師參加,不用寄送紙本的核章薦送表到教育處學管科。
三、有薦送教師參加,才需寄送紙本的核章薦送表到教育處學管科。
四、教師身分,請填正式、代理(擇一填報)
五、服務學校類型:請填原住民實驗教育學校、原住民重點學校、一般學校(三擇一填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