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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轉知
「高級中等學校特色招生核定作業要點訂定應遵行事項」第3點、第4點,業經本部於中華民國112年12月28日以臺教授國部字第1120171643A號令修正發布,茲檢送發布令影本(含行政規則)1份,請查照。
二、 |
若對本行政規則有任何疑問,請逕洽本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張先生(電話: 04-37061145 )。 |
主辦單位: 學務管理科>
連絡電話: 03-8462860#232
公告時間: 2024-01-02 09:36:00
最後修改: 2024-01-02 09:38: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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