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公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成績考核辦法辦理。
二、學校網路管理教師協助維持教育網路運作、處理資安事件並維護校園資訊科技教學環境,其辛勞與貢獻應予嘉獎肯定。
三、本案依往例辦理學校網路管理教師敘獎,請學校依權責確實填報敘獎額度:
如貴校敘獎額度未能滿足,請在填報第一題點選" 否 " 不提報敘獎人員,並在第二題第三題填寫 "無" 或是 "0 "。
擔任學校網管教師滿 1 年(即 111 學年度)、未減課且未領資訊組長加給者,核予嘉獎 2 次。
擔任學校網管教師滿 1 年(即 111 學年度)、有減課且未領資訊組長加給者,核予嘉獎 1 次。
四、請逕至校務行政系統填報,填報編號: 719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