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
有關教育部轉知國家發展委員會為提升資安強度,非公務機使用APP或網站,須因應新技術之演進適時更新相關資安防護,以避免造成個資外洩破口,請查照。
一、依據教育部 113 年 1 月 5 日臺教資通字第 1120130729 號函辦理。
二、依據個人資料保護法第 27 條第 1 項規定:「非公務機關保有個人資料檔案者,應採行適當之安全措施,防止個人資料被竊取、竄改、毀損、滅失或洩漏。」有關公私立國中小使用之網站與 APP 資安防護措施,建議可定期辦理資安檢測(如網站弱掃、 APP 資安檢測)與更新作業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