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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推動全國國中、高中職及五年制專科學校善用「全國法規資料庫」資源作為法治教學平臺,法務部特設立「法治教育測驗專區」網站(下稱本測驗網站),詳如說明,請查照。

一、 依據法務部 113 年 1 月 12 日法資決字第 11311500750 號函辦理。
二、 為具體有效落實國中、高中職及五年制專科學校善用全國法規資料庫作為法制教學平臺,法務部特設立此測驗網站(網址: http://compete.law.moj.gov.tw ),請學校多加善用此測驗網站資源,作為「法律基本常識測驗」及法治教育使用。
三、 為鼓勵及推廣各國中、高中職及五年制專科學校一、二、三年級學生使用此測驗網站,如學生已於 112 年「第 15 屆全國法規資料庫法規知識王網路闖關競賽」(下稱第 15 屆競賽活動)註冊帳號,該帳號將直接轉為此測驗網站之帳號,無須再重新申請。若於第 15 屆競賽活動無申請帳號之學生,請於此測驗網站「註冊」申請帳號,以利於至「學生測驗區」進行「法律基本常識測驗」。
四、 為鼓勵善用測驗網站作為實施「法律基本常識測驗」之評量平臺,了解學生法治教育學習成效,法務部提供各縣市政府教育局處 1 名專屬帳號以查詢該縣市所轄學校測驗參與狀況,以利查詢所轄學校測驗參與狀況並可由測驗成績統計,知悉各校法治教學成效,督促所轄學校落實法治教學,其專屬查詢帳號皆可持續使用,如無異動,無須每年申請。
五、 如未曾申請專屬帳號,可填寫「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法治教育測驗專區機關(學校)查詢帳號使用聲明書」(下稱聲明書,如附件 1 )並至此測驗網站「學校/教育局處登入」之「註冊」功能上傳已用印之聲明書並填寫註冊資料,以利開通帳號(相關操作說明如附件 2 );若機關已於第 15 屆競賽活動完成帳號申請,無異動者可於此測驗網站沿用。
主辦單位: 學務管理科
承辦單位: 學務管理科
發布者: 曾國竻
連絡電話: 038462860*237
公告時間: 2024-01-30 15:20:00
最後修改: 2024-01-30 15:25:12
點閱數: 4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