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極重要 轉知 【?計畫申請?】有關本縣113學年度精進計畫-教師社群及跨校策略聯盟計畫申請一案,如說明,請查照。

主旨:如公告標題。

說明:

 一、審查作業時程

 (一)送審時間: 113 年 3 月 20 日(星期三)止,(須於下午 5 時前送達花蓮縣教育處課程教學科,逾期則不予受理)。

   (二)送審文件:審查作業表、申請表、實施計畫、彙整表(需核章)。依計畫格式撰寫各校之實施方案,並裝訂成冊,1 式 1 份,免備文逕寄至花蓮縣政府教育處課程教學科課程科張心秀收 ( 970 花蓮市達固湖灣大路 1 號)  電話:(03)8462860#569。(信封上請註明是申請哪一個計畫)

   (三) 電子檔請同時上傳至本縣「花蓮縣精進教學計畫網站/申請計畫/(學校社群/策略聯盟)/113 學年度」

113 學年度本計畫將不再補助學校本位計畫,請各校轉至申請活化計畫。

      不需要登入系統(例如 OpenID 或申請帳號),可以直接按[上傳]。

※檔名:花蓮縣 113 學年度精進教學_○○國中/小_學校 策略聯盟,如審核後需修正上傳,則附加”修正版”:

例如:花蓮縣 113 學年度精進教學_宜昌國小_策略聯盟計畫

      花蓮縣 113 學年度精進教學_宜昌國小_策略聯盟計畫_修正版

  二、審查作業

  (一)由本處遴聘學者、專家擔任審查委員,並依據審查向度及評分比例進行審查。

  (二)審查標準包含「計畫目標性及完整性」、「計畫永續發展性」、「多元創意性」、「資源整合性」及「教育專業性」五個面向。

  三、審查公告

  (一)由本處遴聘學者專家擔任審查委員,進行縣內初審。縣內審查結果。

           將於113 年 3月 28 日(四)前公告,各校修正計畫請於113 年4 月 3 日(星期三)前免備文送達至花蓮縣政府教育處課程科張心秀收(逾期則不予受理),修正計畫電子檔請同時上傳花蓮縣精進教學計畫網站。

  (二)縣內初審結果,並彙整縣內審查結果續送教育部進行複審。俟教育部正式來函告知複審結果後,再發函通知。

主辦單位: 課程教學科
承辦單位: 課程教學科
發布者: 張心秀
連絡電話: 8462860分機569
公告時間: 2024-03-07 14:25:00
最後修改: 2024-03-20 09:07:05
點閱數: 149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