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 113 年 2 月 5 日委台權訪字第 1134130155 號函辦理。
二、監察院國家人權委員會為研究校園師對生暴力案件之態樣、 發生原因及案件依法通報、調查、懲處結果及行為人與受害學生後續輔導及相關處遇之成效,請依據網址問卷題目,填報校園師對生暴力案件之相關資料,填報說明如下:
(一)填報網址 https://www.surveycake.com/s/BvM1r
(二)自 2017 年 8 月至 2023 年 7 月間( 106 學年度至 111 學年 度), 校安通報-管教衝突項下之「其他有關管教衝突事件 」、 「校務行政管教衝突事件」、「其他教師不當管教學生事 件(非體罰或違法處罰) 」、「校長及教職員工對學生霸凌 事件」、「校務行政管教衝突事件」、「教師不當管教造 成學生身心輕微侵害事件」、「教師不當管教造成學生身 心嚴重侵害之疑似事件」、「教師不當管教造成學生身心 嚴重侵害之確認事件」、「疑似校長及教職員工對學生霸 凌事件」等子類別之案件(不含親師生衝突事件),請依案 件逐一填報。
(三)本次研究僅針對國小至高中階段學生,幼兒園及大學案件毋須填報。
三、請貴校完成後,至校務行政系統公務填報 7275 回復案件數量 與校安通報序號。
四、請各校於 3 月 15 日(星期五)下班前完成填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