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花蓮縣政府教育處 RSS訂閱
日期從
關鍵字
108036

極重要 公告 ??【縣內介聘-極重要】??本縣113年度國中小暨幼兒園教師申請縣內介聘電腦作業案,詳如說明,請詳閱。

  1. 113年度縣內介聘電腦作業系統,已於320日辦理操作說明會在案,系統操作問題請電洽全誼資訊駐點服務人員8462860#517王小姐或客服專線0800-880928
  2. 請所有申請人務必於48日(星期一)2400系統關閉前完成登錄申請表(含服務志願表)並將資料儲存提交至教育處,未提交者,視為未申請,無法至教育處積分審查,亦無法經由電腦作業系統跑單調分發。
  3. 48日下午2時止,國中7完成提交、國小暨幼兒園24完成提交,請有意參加縣內介聘教師互相提醒並撥空上校務行政系統縣內介聘模組確認,是否已填報資料,如尚未至系統登錄提交者,請儘速申請帳號密碼後登入系統登錄,以維自身權益。
  4. 提醒以原住民族籍身份申請介聘之教師,須檢附新式戶口名簿影本或最近一個月內足資證明之戶籍謄本(申請日期為113310日以後)查核,如已上傳最近一個月內足資證明之戶籍謄本之教師,請確認該戶籍謄本之申請日期。
  5. 另教育處積分審查訂於410日(星期三)上午9時至12時、下午1時至4時於教育處第2會議室辦理。

*經核對系統已提交縣內介聘申請教師名單,發現有部分教師未經服務學校教評會同意申請介聘,提醒學校務依「花蓮縣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介聘他校服務作業要點」第5點規定,「本縣教師於原服務學校實際服務滿六學期,並經學校教評會同意者,得申請介聘縣內他校服務。」辦理,請儘速召開教評會完成相關程序,以符法規。*

另外提醒:系統填報中有一欄「佔缺類型」,並非指教師現職服務學校之類型,而是指教師證上的任教地區限制,早期有核發僅限在偏遠地區任教的教師證,這類的教師如果沒有完成換證作業,就只能在偏遠地區學校服務,不能介聘到一般地區學校。

主辦單位: 學務管理科
承辦單位: 學務管理科
發布者: 辛金玉
連絡電話: 03-8462860#231
傳真號碼: 03-8462776
公告時間: 2024-04-08 14:12:00
最後修改: 2024-04-08 14:14:22
點閱數: 106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