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本縣「112 學年度國民中學技藝教育課程學生技藝競賽、頒獎典禮及成果展暨博覽會活動實施計畫」辦理。 二、請參與師生準時出席並請學校核予公(差)假登記,所需費用由學校相關經費項下支應。 三、中南區(壽豐鄉含以南才有)學校提供專車接送(有填報需搭乘之學校);北區學校請自行前往頒獎典禮會場。 四、搭專車各校必需有帶隊老師陪同(老師不能自行開車前往,讓學生自己坐專車)。 五、當天未提供午餐,師生午餐請帶隊老師自行安排!! 六、檢附頒獎典禮流程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