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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有關113學年度第1學期公立幼兒園契約進用教保員聯合甄選提報缺額作業,詳如說明,請查照。

一、依據公立幼兒園契約進用人員之進用考核及待遇辦法第 3 條第 1 項規定辦理。
二、依前開規定略以:「主管機關每學期至少辦理一次聯合公開甄選作業。但幼兒園或學校未有開缺或第一學期以聯合公開甄選方式作業,並有備取名單足供當學年使用者,不在此限。」為節省辦理甄選人力及經費,本府規劃 113 學年以辦理一次甄選為原則,第 2 學期不辦理聯合甄選。
三、 113 學年度教保員聯合甄選錄取分發作業重要更新如下:
(一)本次甄選錄取人數將依公告分發缺額適度備取足量人員,第一次分發及遞補後所餘備取人員,將於 113 學年度第 2 學期各校所提報教保員缺額彙整公告後,再行辦理第二次分發作業。
(二)第二次分發作業規則同本甄選簡章(剩餘備取人員依成績高低選擇分發學校),惟作業時程及地點將於 113 學年度第 1 學期末另行公告,請後續出缺學校及所餘備取人員務必注意,以維護自身權益。
四、本次甄選缺額調查作業已經截止,將於 113 年 5 月 6 日公告甄選缺額。惟考量各校因縣外遷調或其他因素而有教保員出缺,爰各校仍可視需求陸續來函提報教保員缺額,本府將於彙整後於 113 年 6 月 24 日前公告分發缺額。
五、各校如因新學年招生人數不確定而無法評估教保人力需求,請於 6 月初招生人數確定後,盡速來函提報新增缺額,本府將於 6 月 15 日截止收件,彙整缺額併入第一次分發(113 年 7 月 1 日辦理)。後續各校如再有提報出缺,則列入第二次分發之缺額(114 年 1 月份辦理),尚未分發到職前請依相關規定自行辦理「代理人員」甄選,以補足所需人力。
六、提報缺額及分發作業重要時程整理如下:
113/5/6 公告甄選缺額(第一次公告)
113/6/15 提報缺額截止
113/6/24 公告分發缺額(第二次公告)
113/7/1 辦理第一次分發作業(分發成功者自 113/8/1 到職)
113/12 月初 調查彙整各校教保員缺額
114/1 月初 辦理第二次分發作業(分發成功者自 114/2/1 到職)

主辦單位: 教育處特幼科
承辦單位: 教育處特幼科
發布者: 劉士豪
連絡電話: 03-8462860-259
傳真號碼: 8462780
公告時間: 2024-05-02 10:39:00
最後修改: 2024-05-02 10:31:22
點閱數: 19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