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極重要 轉知 【?輔導團員遴選?】有關本縣113學年度國民教育輔導團團員遴選報名表,請符合資格教師踴躍提出申請,敬請學校協助轉知所屬人員。

主旨:如公告標題。

說明:

  一、依據花蓮縣國民教育輔導團設置及作業要點辦理。

  二、相關遴選事項說明如下:

   (一)遴選資格:由本府組成遴選小組,公開遴 選具下列條件者:

     1.具三年以上教學年資之編制內正式教師。

                  2.符合各該分團需求之教育專長。

                  3.其他本處指定之條件。

             遴選條件及其他相關事項,由本處載明於簡章並公告之。

         (二)旨揭表件請務必經單位主管及校長核章同意

   (三)113 學年度續任輔導員請務必送件,未送件之輔導員 113 學年度將不予續聘。

   (四)申請日期即日起至113 年 5 月 17 日下午 17 點 30 分止,有意願之教師請將遴選表核章後紙本(免備文)送至課程教學科承辦人,並將核章後掃描檔以電子郵件寄至 theshow1026@hlc.edu.tw 。

  三、檢附花蓮縣國民教育輔導團設置要點及花蓮縣 113 學年度國民教育輔導團團員遴選報名表各 1 份供參。

主辦單位: 課程教學科
承辦單位: 課程教學科
發布者: 張心秀
連絡電話: 8462860分機569
公告時間: 2024-05-03 14:55:00
最後修改: 2024-05-17 15:40: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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