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國立臺中教育大學 113 年 5 月 7 日臺中大學原民字第 1132060841 號函辦理。
二、本縣旨揭助學金本校業已轉撥各校,請貴校儘速核發,核發完竣後至本助學金網站( https ://cip.ntcu.edu.tw/),登入各申請學校代碼後,點選「核撥發助學金給學生已完成確認」之確認選項,以利明確核發責任之歸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