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送本縣 112 學年度戶外教育與海洋教育到校訪視輔導實施 計畫一份,請受訪學校依說明事項配合辦理(可填式 word 檔)
一、依據本縣 112 學年度戶外教育與海洋教育到校訪視輔導實施 計畫辦理。
二、有關訪視程序、日期、自評表、成果照片、簽到表及訪視輔 導表格式請參考附件,相關注意事項如下:
(一)請受訪學校於訪視前填寫自評單,並於訪視當日將紙本自 評表及簽到表交予訪視委員。
(二)受訪學校於訪視後一週內將下列資料寄至指定信箱( kelly671109@gmail.com):
1、自評表電子檔(核完章)。
2、成果照片電子檔。
(三)本案聯絡人: 宜昌國小楊佩駿主任,電話 03-8520209 轉 301 ,電子郵件 peifen8810@gmail.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