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為符公平原則,本府補助每位學生(包含體育班、藝術才能班、特殊教育班)階段所需簿本各 1 本,說明如下:
(一)國小低年級每生補助 4 本:包含家庭聯絡簿、國語格子簿、數學作業簿與作文簿。
(二)國小中、高年級每生補助 6 本:包含家庭聯絡簿、國語格子簿、國語直行簿、數學作業簿、作文簿與英語作業簿。
(三)國中每生補助 4 本:包含家庭聯絡簿、國文作業簿、數學作業簿與英語作業簿。
二、請各校務請自行核對 113 學年度第 1 學期學生簿本填報,勿溢填造成資源浪費,亦勿漏填導致數量不足,以保障學生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