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本府 113 年 6 月 6 日府教課字第 1130108898 號函、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 113 年 5 月 27 日臺教國署國字第 1135501793 號函暨本府 113 年 5 月 3 日府教課字第 1130086090 號函賡續辦理。
二、開會事由:召開本縣 113 年度國民中小學本土語文/臺灣手語師資整備第 3 次工作會議。
三、開會時間、地點如下:
(一)中華民國113 年 6 月 27 日(星期四)上午 9 時
(二)開會地點:線上會議室 https://meet.google.com/xvm-zmxb-enc
四、會議主持人:本府教育處課程教學科黃秀琴科長。
五、本案依據本府 113 年 4 月 17 日府教課字第 1130072402 號函原訂於 6 月 14 日(星期五)召開師資盤點整備會議,考量本縣國中小辦理畢業典禮,故延至本(113)年度6 月 27 日(星期四)召開。
六、召開第三次整備工作會議前置作業說明如下:
(一)各校師資整備「113 學年度本土語文/臺灣手語實際開班暨授課師資盤點一覽表(第 3 次盤整)6 月份報表」倘若與第二次師資盤點表相同,毋須重複送件。
(二)本次盤整若有異動,請於本(113)年 6 月 25 日( 星期二)下班前,將「師資盤點一覽表(第 3 次盤整)6 月份報表」核章掃描後寄送至承辦人電子信箱 mowsi0620@hlc.edu.tw ,紙本留校備查。
(三)請各校務必確實完成校內「本土語文/臺灣手語」師資整備,除紙本核章掃描隨時更新回報本府教育處外,並落實完成國教署人力資源網 2.0─T1.36 表單填報,務求兩者數據皆須一致且同步(隨時滾動式修正與更新)。
七、請各校務必使用本次「第 3 次盤整 6 月份報表」回報師資整備現況:
(一)原住民族語請務必敘明語言別,例:布農語丹群布農語。
(二)客語文請務必敘明腔調別,例:客語文海陸腔。
八、本案列席諮詢委員:本土語文輔導團領召鍾蕙伃校長、副領召薛明仁校長及輔導員魯木‧伊木伊校長。
九、旨揭會議以線上直播會議室辦理,請出席人員於會議前 10 分 鐘測試連線視訊設備、耳機及麥克風是否正常運作。
十、「本土語文/臺灣手語」師資整備尚未到位之學校(含直播共學未入選),務必參與線上會議。
十一、檢附會議議程及「113 學年度本土語文/臺灣手語實際開班暨授課師資盤點一覽表(第 3 次盤整)6 月份報表」供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