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如公告標題。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 113 年 6 月 3 日臺教國署國字第 1135501714 號函辦理。
二、旨揭課程各領域及議題(性別平等教育與人權教育)研習資訊如下:
(一)研習時間:請參閱附件 2「113 年度國教輔導團三階人才 培育及認證課程研習期程」。
(二)研習地點:國家教育研究院三峽總院區(新北市三峽區 三樹路 2 號)、中部辦公室(臺中市豐原區師範街 67 號) 及線上視訊課程。
(三)研習相關期程:請參閱附件 3「113 年度報名、資格審查 及成績認證流程」。
三、受薦派之參訓人員須全程參與(含開訓及綜合座談),並經評量成績及格者,始核發培育證書;除符合相關請假規定外,資格不符或未全程參與者,均只核予研習時數。
四、薦派參訓人員須為國民教育輔導團團員,並請所屬學校單位核予參訓人員公假出席。
五、薦派名單收件時間展延至 6/25 下班前,請各領域(議題)領召於前下班前將薦派名單寄至課程教學科承辦人信箱( theshow1026@hlc.edu.tw )。
要參加三階人才課程的團員,請務必自行上完成報名, 報名網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