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113年度中央對直轄市及縣市政府一般性教育補助款考核項目」,本縣113學年度請各校統一使用校務行政系統辦理編班作業,操作方式請參閱全誼資訊教學手冊/教務處/升級與編班(如附件)。
二、為加強與教師、家長、學生溝通,使其瞭解學校實施常態編班及分組學習之精神與措施,各校應於校務會議、學生家長會、親師活動及其他適當時機提供資訊予家長,以加強落實常態編班及分組學習之宣導。辦理編班作業前應事先公告,並通知全體新生家長參觀編班作業,建請各校併採線上直播方式辦理。
三、請各校於113年6月21日前,至校務系統公務填報「國中小(含私立國立)新生(含國小三、五年級)常態編班辦理時間地點填報」(序號7327),本府將依所填報辦理時間派員督導。
四、各校於編班作業辦理完畢後,應立即將編班名冊及簽到表(含時間、校名、教育處督導人員職稱及姓名,格式可參考附件)掃描成1份電子檔,上傳校務行政系統公務填報(序號7339)。
五、檢附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常態編班相關法規及函釋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