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本府 113 年 6 月 11 日召開之 112 學年度鑑輔會特殊教育學生第 8 次(第四梯次)鑑定安置會議決議辦理。
二、旨案會議決議已開放學校接收/異動,請各校於 113 年 6 月 28 日前完成,並確實完成學生資料更新或辦理異動(特別提醒:放棄特教服務學生亦須完成異動作業)。
三、通報網接收學生時,請確認鑑定類別及安置型態是否為正確,再進行接收。
四、因部分資料(重新安置、放棄特教服務........的學生)尚未核對完成,先行開放第四梯次新鑑定及國八重評學生讓學校接收。
五、新鑑定大班生及小六生因應畢業畢業轉銜,目前學校無法接收,請來信告知通報網(bar.650623@gmail.com)未來安置學校,以利學校接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