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日起可至教育處課程教學科領取研習證書(可代領)** 一、依據花蓮縣113 學年度學習扶助整體行政計畫辦理。 |
二、 |
研習對象:國中小學習扶助授課教師務必先取得認證時數(無教師證者需 18 小時,有教師證需 8 小時),另歡迎已通過研習之教師回流研習。 |
三、研習時間:113 年 8 月 25 日至 8 月 27 日(課程請參閱實施計畫)。 |
四、 |
研習地點:花崗國中四樓視聽教室(共同科目上課地點)、簡報室及各分科教室。(請由軒轅路 轉 樹人街,警光會館的正對面,花崗國中停車場進入,各分科教室位置請參考附件地圖) |
五、 |
報名方式,以下請擇一方式報名。建議採用教師在職進修網報名,方便電子研習時數核定。請各校承辦老師協助校內非現職教師於教師在職進修網開設帳號,以利非現職教師線上報名。 |
(一) |
報名方式一:請於 8 月 16 日(星期五)前逕上全國教師研習系統報名。網址:http://www2.inservice.edu.tw/,研習代碼:4473731 。 |
(二) |
報名方式二:填妥報名表,於 8 月 16 日(星期五)前 e-mail 至專員張耕境 (stephane0937468012@gmail.com)。 |
六、實施計畫請參閱附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