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本府 113 年 7 月 18 日府教課字第 1130140977 號函辦理。
二、研習報名已截止,若需報名者,請務必於 21 日前聯繫承辦人說明,以利研習分組規劃,當天恕無法臨時報名。
三、研習計畫課程表及各校擔任研習之講師及工作人員,請詳閱附件內容。
四、當天請自行攜帶筆電及課程需要之物品,並攜帶環保杯與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