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 113 年 1 月 10 日臺教國署學字第 1130003749 號函及本縣 113 年度防制學生藥物濫用校園宣講師資培訓暨反毒教育宣導實施計畫辦理。
二、辦理模式:
(一)反毒增能研習
1.實施對象:本縣國中小學生家長。
2.辦理方式:以校為單位,年度內學校宜利用每學期學校日、親師座談時機辦理藥物濫用防制知能研習及宣導,學生家長反毒增能研習成果單請寄回學管科,宣導請登入本縣校務系統(編號: 7209)完成填報。
3.研習重點:
(1)藥物濫用法律及政策說明。
(2)教育部防制學生藥物濫用分齡補充教材運用說明。
(3)新興毒品樣態辨識能力及處理技巧。
(4)藥物濫用案例及處遇(親師、親子溝通技巧)說明。
( 二 ) 強化學生識毒拒毒知能課程:
1.實施對象:本縣國中小 5-9 年級學生。
2.辦理方式:採入班宣導方式辦理,113 年度(下半年-113 學年度第 1 學期)本縣所有班級由各校通過認證教師入班宣導。如需認證教師協助入班宣導事宜,另由本府教育處媒合國中小 60 個班級,由通過認證志工進行入班宣導。
3.宣講重點:以國教署「校園防毒守門員-家長志工入班宣導教材(國中、國小高年級版)」為主,本縣自訂教材(無毒有我反毒宣講教材)為輔,入班宣導教師需經由本縣認證之合格教師擔任,活動結束一週內後,請學校以各班為單位,下半年度請登入「本縣校務系統(國中編號:7415 、國小編號:7416 )」完成填報。
( 三 ) 請各國中小依據本縣113 年度防制學生藥物濫用校園宣講師資培訓暨反毒教育宣導實施計畫,辦理各校入班( 5-9 年級)宣導,得併於每學期開學友善校園週開始進行入班宣導,請於113 年 11 月 29 日前完成下半年度宣導事宜。
(四)本案補助國中小(含私立)5-9 年級相關入班宣導費用,國小每班新臺幣 336 元整、國中每班新臺幣 378 元整,本補助計畫下半年度期程自 113 年 7 月 1 日至 12 月 30 日止,經費支用項目為講座鐘點費、印刷費及雜支,請確依「教育部補(捐)助及委辦經費核撥結報作業要點」規定辦理,相關經費申請另案函請各校掣據請款。
(五)入班宣導教師由本縣認證之合格教師擔任,請惠予同意公假登記( 113 年 11 月 29 日前),妥適辦理入班宣導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