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依據:花蓮縣政府結合公、私立機關(構)或民間團體推動過渡性教育措施計畫書。
貳、報名資格、工作性質:
職稱 |
臨時人員,輔導員 |
學(經)歷 |
社會工作師或心理師,領有本國社會工作師或心理師證書者。 |
工作內容 |
1.學生追蹤輔導,每月定期追蹤或訪視輔導青少年狀況,提供個別化諮商會談服務、小團體輔導等。2辦理相關會議、宣導、方案等。3.協助媒合職業訓練資源及轉介服務。4.其他由本府指派與學生輔導相關之工作。5.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工作地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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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方式 |
由輔諮中心統籌調派。 |
服務對象 |
本縣過渡性教育措施學生。 |
工作時間 |
每日8小時,必要時配合專業服務需求。 |
年齡 |
不限。 |
其他 |
(1)未具或喪失中華民國國籍。 (2)具中華民國國籍兼具外國國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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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錄取名額(詳如附件二):
名 稱 |
社工師或心理師 |
正取錄取名額 |
1 |
備取錄取名額 |
1 |
肆、簡章請自行於下列網站下載:
一、花蓮政府教育處網站:https://news.hlc.edu.tw/
二、花蓮縣學生輔導諮商中心網站:https://counseling.hlc.edu.tw/
伍、報名期間:即日起至113年9月20日(星期五)止。